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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的目的,要以目前最新的資料,比較台灣,美國,加拿大和澳洲三個國家H1N1疫苗接種後的副作用統計數字,來了解台灣目前施打中疫苗的安全性。
所引用的資料來源如下:
美國,統計到 2009年12月4日
http://vaers.hhs.gov/resources/2009H1N1Summary_Dec11.pdf
加拿大,統計到2009年12月9日
http://www.phac-aspc.gc.ca/alert-alerte/h1n1/vacc/addeve-eng.php
澳洲,統計到2009年11月20日
http://www.tga.gov.au/alerts/medicines/h1n1vaccine1.htm
台灣,統計到2009年12月15日
http://www.h1n1.gov.tw/public/Data/9121513402071.pdf
我們把上面四個文件中的數字整理成一張表,來比較疫苗的安全性,結果如下:
衛生署認為目前台灣施打疫苗的情況是安全的,理由是上表中副作用的比率和國外比並不高,約十萬分之8。加拿大和澳洲甚至比我們高出一倍。這點我接受,但是這一連串的數字還有一些需要我們注意的地方。
台灣定義何謂疫苗副作用的情況和國外類似,就是只要有通報就算,不論其因果關係。
『疫苗疑似不良事件定義為在接種H1N1 新型流感疫苗之後任何時間,發生通報者懷疑或無法排除與該疫苗相關之任何事件。指揮中心疫苗安全小組對通報個案均逐一進行追蹤,並仔細審閱相關資料。然通報事件與疫苗接種大多為時序相關的偶合事件,並不全然意指該事件由疫苗所引起(因果關係)。』
美國的通報系統VAERS的定義如下,也是差不多:
『Most importantly, VAERS cannot determine cause-and-effect. VAERS accepts all reports without regard to whether or not the event was caused by the vaccine. The report of an adverse event to VAERS does not mean that a vaccine caused the event. It only indicates that the event occurred sometime after administration of the』
但細讀國外的報告,他們也很重視所謂嚴重副作用反應個案的比率,所謂嚴重病患,台灣和國外的定義也是一樣的:
在國外的報告中,嚴重病患占所有副作用的病患的比率一般大概都在5%左右,台灣卻高到19.34%,約4倍之多。這意味著什麼呢?
第一個可能就是台灣疫苗不引起副作用則已,一引起的話就會非常嚴重,這不是件好事。
第二個可能,是台灣的『一般』副作用的個案有很多漏掉沒有通報,而嚴重副作用的病患,比較不會被忽略,因此提高了嚴重副作用病患的比率。如果以國外嚴重病患占5%的倒推回去,台灣的一般副作用的人數就會高達1220個人,而不是331個人,換算比率是十萬分之31。這樣的比率恐怕就太高了,這當然也不是一件好事。
因為這個比率上的問題,讓我們不禁懷疑起衛生署的通報系統的通報率和準確率。我整理網路上報導的疫苗施打後副作用的新聞後列表計算,再比較衛生署的報告,發現有三個疑點:
疑點一: 報紙中至少有4個死亡的個案,但衛生署的報告中只有2個?
記得嗎?上面的定義是不論因果關係,只要時間上有關係就算。為何4個會變2個呢?
疑點二:上表中在新聞中出現,而且我搜集到的人數,加起來就有288人之多,這是見諸報章的,可是衛生署的報告中也僅僅只有331人,很不合理。報紙上有的都是國中,高中和小學生集體出狀況而且就醫的,才會上新聞,其它個別施打後有狀況而自行就醫的病患的恐怕要更多才對,我想很多是沒有被通報,或是通報了但沒有納入統計??這都會影響我們對疫苗安全性的評估。
疑點三:國外報告中,也會統計過敏現象Anaphylaxis和GBS(Guillain-Barre Syndrome )的每十萬人比率,但是台灣完全沒有。是漏掉了呢?還是真的沒有?新聞列表中有兩個肢體麻痺的個案是被漏報的 GBS嗎??你可以看到我們嚴重副作用的比率是十萬分之1.6,高過美國和加拿大甚多,但嚴重個案中死亡只有兩個,而且被認為不相關,然後過敏和GBS都沒有個案報告,那到底在嚴重些什麼?這些個案數字有被河蟹過嗎??
如果通報不確實,數目不夠,副作用的比率不高,衛生署的官員和專家當然會認為疫苗安全。
我們再回去看國家比較表中,最右方有一個加拿大Lot 7A序號17萬劑疫苗的數字,因為這17萬劑中就出現了7例過敏現象,被認為太高(十萬分之4.1),所以整批疫苗回收。以我們目前的通報系統,有這樣的即時監測能力嗎?政府會主動告訴我們某一部份疫苗產品有問題嗎?沒問題最好,但有問題的話,恐怕大家就倒楣了。
楊志良署長不能把民眾的懷疑和擔心怪到鄭弘儀,怪到政論節目的名嘴身上。因為報紙上疫苗出現副作用的新聞一直有,去Google一下就知道多不勝數,不能只是歸類到暈針來解釋。網路上也有很多民眾自行貼出的自已或親友打針後不適的文章。疑問一直都在而且很多人都有,別只想找替罪羔羊或釘孤枝。
現在台灣的衛生署大力為國光疫苗廠商背書,球員兼裁判,我覺得很不適當。應該有個獨立的系統來監視疫苗的副作用,才能像國外那樣及時的找出錯誤保護國人的安全。美國1976年發生過打流感疫苗後多起GBS事件,很多人都知道,加拿大回收疫苗新聞也做的很大,但你可以看表中他們目前接種 H1N1疫苗的比率都高過台灣。揭露資訊讓人民放心,才是提高疫苗施打率最正確最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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