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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的新聞,陳致中夫婦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探視緊急住院的吳淑珍,竟被高醫的公關室主任要求先接受採訪,並且說:『再過去不方便!』



這些嗜血的媒體記者,追逐新聞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連醫院都可以如入無人之境。更可悲的是,醫學中心的公關人員竟嚴重違反醫學倫理。媒體進入醫院要採訪吳淑珍的家人或病情,有徵得吳淑珍的同意嗎?如果沒有,醫院的工作人員,怎麼可以讓媒體這樣肆無忌憚的在醫院中撒野?更離譜的是,醫院的公關主任竟然配合媒體,要求家屬先接受採訪再探病!

這件事相當嚴重。我覺得高醫的院長應該要出面道歉,而那位公關室主任應該要免職接受調查。

媒體如果可以在醫院中這樣任意堵人採訪,以後我們看病還有什麼隱私可言?馬政府在政治追殺扁家的同時,侵害了阿扁一家的人權,也等於是侵害了台灣人的人權。

阿扁有沒有貪污還不知道,要法官判了才算。就算有貪污,法律自會給他應有的懲罰,其它人沒有權力去傷害阿扁或他的家人的權力和自由。

衛生署對醫院接受媒體採訪,早就公告出一套規定。高醫嚴重的違反了這套規定:

見衛生署:醫療機構接受媒體採訪注意事項



第4點,吳淑珍緊急送醫,他的家屬趕到醫院時要求家屬先接受採訪再探視,嚴重影響了吳淑珍的權益。

第5點,記者們在醫院中打探吳淑珍的病情,顯然沒有先得到吳淑珍的同意。醫院的人應該保障病患隱私,根本不應該在這種情況下讓媒體記者進到醫院。高醫副院長劉景寛後來向媒體表示:『吳淑珍是因血壓太低送院,由於痔瘡大量出血所引發。醫院方面為她輸送500cc的血,目前意識清楚。他表示,吳淑珍以前有滿嚴重的痔瘡,這一次連續將近2-3星期的出血,體力非常衰弱,甚至會有嗜睡的情形,所以家屬才決定緊急送醫。 』(見此) 這些涉及病情的事情,吳淑珍有同意公開嗎?高醫可以這樣任意公開病人的病情嗎?

第8點明確的告訴我們,媒體記者那一套喧嘩,推擠,堵人,破壞安寧的採訪方式,完全不應該在醫院中出現。

醫院是幫助病人的地方。我們受傷,難過,病痛時,醫院是給我們庇護的最後一道防線。不管這個病人的背景是誰,不管這個病人純潔如天使或邪惡如惡魔,不管他的種族,宗教和政治立場,只要病人進到醫院來,他就是病人,所有醫院的工作人員就有保護他,治療他,讓他身心得以康復的責任,也應極力維護他的隱私。

高雄醫學大學是教育台灣下一代醫學生的重鎮,高醫附醫對於院內從業人員的醫療倫理應該有更嚴格的要求。
高雄醫學大學,欠吳淑珍,吳淑珍的家屬,和我們這個社會上每一個人,一個鄭重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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