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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es/Vincent van Gogh/Dutch, Saint-Rémy, France, 1889


5月24日,到落杉磯的行程中,參訪了蓋蒂博物館(Getty Mseum)。這家博物館,建築物本身就是一件藝術品,連從Google Earth上看下去都美呆了。入內參觀則完全免費。



蓋蒂博物館的源起,以下這篇文章寫得很清楚,借來用一下:


引自http://www.usard.com/La/Getty.html

位於洛杉磯西側馬里布的蓋蒂博物館和大量的藝術精品,都屬於〈蓋蒂基金會〉所有,即創辦人美國石油鉅子保羅‧蓋蒂(J. Paul Getty),於1976年去世時所遺留的一大資產。蓋蒂基金會另還擁有7億美元的龐大資金。按照美國的稅法,基金會每年必須運用資金的4.25%在藝術相關事務上,才能享有減免稅賦的機會。因此,對於擁有如此豐厚資產的蓋蒂基金會而言,如何花錢,真是煞費腦筋。



1982年,基金會新主席魏哈羅(Harold M. William)上任,他有意大展雄圖,成立藝術研究中心。1983年,蓋蒂遺存的股票被德士谷(Texco)公司蒐購,基金會資產瞬間激增至17億美元,這下子,堅定了基金會執行藝術研究中心構想的決心,當下就在西洛杉磯買下110英畝的山坡地,開始甄選藝術研究中心的設計建築師。首先,基金會聘請了加州柏克萊大學環境設計院長彭理查(Richard Bender),加州聖塔克魯斯大學藝術史系主任班雷納(Reyner P. Banham),曾任國家藝術委員會委員的企業家戴頓(Kenneth Dayton),費城美術館長哈安妮(Anne D. Harnoncourt),前紐約時報建築評論家霍愛妲(Ada Louise Huxtable),哈佛大學義大利文藝復興研究中心主任史密思(Craig Smith),與紐約古柏聯盟設計學院校長雷瑟(Bill Lacy)等學者專家,加上基金會中的兩位人士,組成了甄選委員會。這些一時之選的甄選委員們先挑選了33家建築師事務所,邀請他們送件以供審閱參考,然後初選出七家,再一一走訪參觀初選者的作品。經過面談等程序,複選出三家,然後更進一步廣泛地與候選建築師們以前的業主交流,以期明瞭候選人真正的執業能力。



決選階段則由基金會的董事們從三位候選者之中擇一。決選名單的三位建築師是英國的史德靈(Jame Sterling),日本的楨文彥(Famihiko Maki)與美國的邁爾。在親自體驗過三位建築師的作品之後,委員們對史德靈與楨文彥皆有好感,尤其後者。可是委員們耽心以加州的營建技術,可能做不到他倆所要求的設計水準,更關鍵的是,這兩位外國建築師對常駐洛杉磯一事感到困難,不可能出席基金會頻繁的會議。至於邁爾,雖然他於1972年因「五位建築師」一書嶄露頭角,但是多年來,他未曾設計過美術館,更缺乏從事大案的經驗。而委員會更對其一貫的建築風格產生疑慮。委員們認為蓋蒂中心的建築絕對不會是白色的,絕不會使用金屬建材,而這兩點正是邁爾作品的獨特風格。如果邁爾負責設計,他願意放棄個人一貫的風格嗎?如果邁爾願意改變,新風格的不確定性遠超過甄選委員會所能掌控,是否造成對基金會的困擾?邁爾在知悉委員們的考量之後,曾寫了一封四頁的長信以表明個人的態度,聲明他會尊重基金會董事們的決議,並不堅持白色的金屬建材,「景觀與建築應該有對話,應該從加州的地域與歷史來考量。」



根據邁爾在《建造蓋蒂中心》一書中的自述,他之所以會獲選,在於他對基地的觀點與熱忱,贏得委員會的青睞。1984年4月,在邁爾與甄選委員會初次面談之前,他提早抵達洛杉磯,到基地及蓋蒂博物館觀察、參觀,並在洛杉磯體會大都市的種種,這些事前的準備功夫,令他充份掌握面談當天的氣氛、並侃侃敘述他本身在歐洲的經驗,及歐洲與美國建築的關係等等,讓他比其他兩位非美籍建築師更占上風。整個甄選過程花了一年的時間,1984年10月26日,美國建築師邁爾獲知喜訊,成為蓋蒂中心的設計者,當時他才剛過完50歲生日。基金會任命邁爾的同時,又新聘南加州建築師蓋里(Frank Gehry)、墨西哥建築師李格雷塔(Ricardo Legorreta)、藝術贊助家米勒(J. Irwin Miller)、圖案設計師貝少羅(Saul Basw),連同原是甄選委員的霍愛妲與雷熙,組成六人建築諮詢委員會,共同與邁爾研商整個中心詳盡的建築計劃。



1990年10月9日,蓋蒂中心設計案正式公開,除了美術館,基金會各相關部門都有專屬共用的建築物,所以合計有七組主要建築群。從地下停車場搭電梯到電車站,大約5分鐘左右的車程,就可以目睹位在山丘上的「小城」(蓋蒂中心主體)。在美國,尤其是洛杉磯,停車場是興建工程第一個施工的建築物。停車總是優先被解決的事,這點和台灣不同,停車場在台灣根本從未被獲得應有的對待,所以人人叫苦,停車問題以極高的社會成本在支付代價。此外,為免過於龐大的建築量體破壞景觀,蓋蒂中心地下化達六層之多。蓋蒂中心予人的第一印象是直徑75英呎,挑高三層的門廳,在門廳可以看到被館舍包圍的庭園,庭園的觀念源自馬里布的蓋蒂博物館。由於新博物館規模巨大,邁爾有心藉著串連不同時代的展覽室之際,讓參觀者不時地接觸自然,發揮基地本身的特色,讓參觀者有機會飽覽洛杉磯的天際線。



流連欣賞館內的展品之際,室內柔和的光線烘托出藝術品,這也是邁爾精心設計的成就。照明是美術館設計的重頭戲,邁爾以自然光為光源,為了避免紫外線對畫作等藝術品造成傷害,所以來自上方的光線是經過多次反射、漫射才進入室內。即使建築物的屋頂全是平的,其間的奧妙變化,從室內高度的不同與天花板的變化皆可窺悉。「光是生命」邁爾如是強調,他很巧妙的營造出有生命的展覽室,迴避了通常美術館以人工照明的光害問題。每間展覽室的壁面上僅見到掛著的藝術品,絲毫沒有干擾欣賞的建築設備,這點又反映出邁爾的細心與用心。室內空調的出風、回風口,邁爾將之與腳板及掛畫板線融合,仔細觀看這兩處,可見到細長的隙縫,那就是必要的建築設備,可是若不經指出,想必沒有人會察覺。見微知著,蓋蒂中心設計與施工皆有相當的水準,當初的預算是6億美元,隨著設計修正,需求增加,預算節節高昇,到完工時,宣布的花費高達10億美元。



引發爭議最多的色彩與建材問題,在設計階段,基地附近的住屋協會特別委託律師與基金會協商,要求以淡色的石材為外觀,建築物的高度不能太高,以防遊客窺視,破壞住戶的私密;每天的車流量不能過多,避免對社區造成污染暨破壞安寧。這些條件基金會全都接受,這也就是開車參觀者必須預約,館方好藉此來控制參觀人數與車輛的原因。美國草根性的民主從這個事件令人充份體會,財大氣粗的基金會絕無仗勢蠻幹的作為,透過眾多公聽會、說明會,彼此尊重,達成雙贏的局面,使建設全程縱有波折,但絕無因建設而造成的抗爭與災害,這不是一般訪客所能知曉的,但這卻是蓋蒂中心成功的因素之一。



淡褐色、粗面的石灰茸(Travertine)是邁爾最終選擇的外觀建材,邁爾表示石材象徵永恆,刻意以粗糙的質感表現,是要讓建築物有如從地面自然地「生長」出來,這又是一次呼應環境的作為。邁爾本想在1996年10月12日完成蓋蒂中心,他想藉這個重大的建設慶祝自己60歲生日,結果工程延宕1年。「博物館有啟迪文明的功效,這項任務也可以透過建築物傳達。」邁爾很自豪地表示。如今人們到洛杉磯旅遊,在歡樂性的環球影城與迪士尼樂園之外,也可以看到相當具藝術性的蓋蒂中心。被譽為洛杉磯最新藝術地標的蓋蒂中心,絕對值得用心、用眼去體會欣賞!


對蓋蒂博物館的設計師而言,似乎想像力只是唯一限制而已。除了建築外型,用料和採光的講究,蓋蒂博物館的花園也是一絕,隨便一個花圃中,竟然有十種以上不同的仙人掌。



放在這篇文章開頭的照片應該是蓋蒂博物館的鎮館之寶,梵谷的鳶尾花。近看更可以體察梵谷的筆觸所帶來的魔力。其它精品眾多,感覺上比來台灣的大英博物館還要有看頭。


Venus/Joseph Nollekens /British, 1773


Moonlit Landscape with a View of the New Amstel River and Castle Kostverloren/Aert van der Neer
Dutch, Amsterdam, 1647


Coat of Arms Held by a Woman and a Greyhound/Jean Fouquet
French, Tours, 1455


Sunrise (Marine)/Claude Monet/French, March or April 1873


Überorgan/Tim Hawkinson/American, 2000


到這家博物館我還有另一個任務:說明國外博物館對拍照的原則。

主要原因是這篇講到故宮的文章中,故宮大英博物館250年收藏展-再追木乃伊詛咒傳說,在回應裏我和網友的爭辯,提到國外博物館多是限制不能用閃光燈和三腳架。(大英博物館也是),不像故宮保守的心態,把拍照完全禁止掉。

最好的証明,就是拉他們的守衛人員來拍照:




我講的不是雕塑,而是書畫區也一樣,不是泛泛之輩的作品,梵谷,莫內的畫作都沒有問題。故宮最近又傳出弊案,把國寶放在那些官僚手中,實在讓人有些擔心。

J. Paul Getty Museum的官網:http://www.getty.edu/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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