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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要捅的是:
唐湘龍
陳揮文
鄭村棋
趙少康
這四大名嘴。趙少康是飛碟電台的創辦人,主持人,前董事長和現在的實際負責人,唐湘龍,陳揮文,鄭村棋也都是飛碟電台的節目主持人。另外,幾乎天天都可以看到他們在有線電視的政論節目上對各種政治社會現象發表看法。
這幾位名嘴,針砭時政,奉禮義廉恥為他們的信條,指陳社會不公不義之時,每每讓人慷慨激昂。
這麼急公好義,但,如果是關係到自已的利益時,而自已的老闆已經違法時,夠不夠帶種出來嗆呢?
為方便讀者了解來龍去脈,我引述兩條新聞如下:
引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21/today-fo1.htm
飛碟入中廣未申報 重罰300萬
〔記者廖千瑩、劉力仁/台 北報導〕飛碟入主中廣,違反公平法結合規定,公平會昨天重罰飛碟。根據公平會調查,飛碟利用好聽、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等四家公司,實質控制中廣,已符合 公平法應申報結合的態樣,卻刻意規避申報義務,違法情節重大,公平會昨天決議,重罰飛碟新台幣三百萬元。
涉嫌違法結合 公平會昨開鍘
此 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六月二十六日發函給中廣,同意負責人變更案,但要求在期限內完成九項條件,其中一項是要求趙少康妻子梁蕾在飛碟持股, 半年內必須從三十四%降到十%以下,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十二月廿六日(下週三)為最後期限,如果梁蕾並未依約降低持股,NCC可能廢止該變更案或祭 出處罰。一旦廢止,全案回到原點,中廣負責人將變回余建新,這起交易勢必變得更為複雜,但NCC依法行政,雙方交易後續發展,不會成為NCC考量範圍。
趙夫婦加飛碟 出資比率達58%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昨表示,中廣股權交易案,表面上看起來是中廣透過華夏公司將九十七%股權賣給好聽等四家公司,但經查,這四家公司的資金來源,卻是來自愛說話等另外四家公司,再追查發現出資者包括趙少康、梁蕾夫婦及飛碟等都在列。
公平會資料指出,若從中廣案的出資比例來看,包括台灣全民廣播、飛碟廣播、全聖製作、趙少康夫婦均有出資,其中光是趙氏夫婦,出資比率就高達四十六.三四%,若是趙氏夫婦加上飛碟,出資比率更高達五十八.三六%,已過半數。同時,形式上取得中廣的好聽等四家公司,十六名董監事中,僅兩人非飛碟員工。
周雅淑說,飛碟利用好聽等四家公司,實質控制中廣,包括人事任免及業務,營業市佔率也符合公平法應申報結合的門檻,卻未申報,違法情節重大,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天也決議給予重罰。根據公平會調查,中廣所屬「全區性廣播」市場為寡佔市場,進入門檻及市場集中度高,經過精算,中廣在全區廣播服務市場佔有率高達六成三,已經遠遠超過公平法規定市佔率四分之一的申報門檻。
若以收聽率來計算市佔率,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公平會認為,飛碟和中廣結合案,顯有高度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會指出,該案有所突破,主要是金管會協助釐清好聽等四家公司資金關係,確定趙少康入主中廣,除擔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並指示飛碟經營幹部轉進中廣擔任相關部門主管,構成違法結合事實,且扮演主導角色。先前趙少康僅口頭請辭,NCC迄未收到中廣負責人變更通知。
公平會也強調,今年三月介入調查此案,是NCC認為中廣股權交易案可能涉及違反公平法結合規定,函請公平會調查,歷經八個多月調查,事證蒐集完備後才提委員會議審議,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趙少康很不服氣,召開了記者會反駁:
http://news.pchome.com.tw/finance/tvbs/20071220/index-20071220191929393604.html
飛碟被罰300萬 趙少康:政治打壓
2007-12-20 19:56/張介凡
行政院公平會今天開會討論,飛碟電台違法和中廣結合案要、決議處罰飛碟電台300萬元!前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氣的開記者會回應,他認為這完全是選舉操作政治打壓,因為飛碟跟中廣根本沒有結合,而且公平會對中廣市佔率的計算基準錯誤,說出來會笑死人。
飛碟電台前董事長趙少康:「我們是受害者啊,對不對,現在訂金也拿不回來,還要被他們這樣追殺。」
宣布退出中廣經營權已經將近2個月,卻收到公平會針對飛碟電台與中廣違法結合開出的300萬元大罰單,趙少康氣的問政府,這真的沒有政治介入嗎?。
趙少康:「飛碟跟中廣是無關的嘛,飛碟什麼時候跟中廣去結合呢?然後又說這個,它(公平會)沒有考慮是不是黨產的問題,更沒有政治介入的可能,它就是一個政治介入嘛!這完全是一個選舉操作、政治打壓,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氣的直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因為趙少康認為,公平會計算中廣市佔率的基準根本有問題。趙少康:「他說中廣在那個全區市場佔6成3,中廣有這麼偉大嗎!中廣它佔的市場佔有率更少了,算起來喔,如果把公營加上地下電台,加起來喔只有7%。」
趙少康:「市場佔有率最簡單,就是你的營業額嘛,你否則怎麼去看市場佔有率呢?對不對我不知道它怎麼弄的,它也許會說AC尼爾森的收聽率,AC尼爾森在廣播的收聽率那個誤差是滿高的,而且你怎麼可以用一家的,一家的那個什麼收聽率、兩家的收聽率來決定市場佔有率,有這樣市場佔有率的計算方式嗎?你拿到全世界,都會被笑死啊!」
現在的趙少康既不是飛碟電台董事長,也不是中廣董事長,但相關的問題卻還是衝著他來,這件廣播界的重大交易案成了超級馬蜂窩,趙少康接下來還有得傷腦筋。
無名小站在被Yahoo併購前也先經過這個程序。無名已經被罵丁丁了,看來飛碟和中廣更丁丁啊~~
聽廣播的人口,我想現在台灣還多於看部落格的人口。無名小站被併購的事情就鬧的風風雨雨,還有其它業者出來反對,飛碟併中廣,怎麼可能就這樣船過水無痕,裝著一付沒事的樣子呢??網友們擔心無名被併,權益會受損。那廣播電台的托拉斯真的成型的話,市場被壟斷後對社會造成的負面效應更大吧。
先撇開政治陰謀論,國民黨把三中之一的黨產中廣賣給民間電台,是不是藉著利益輸送,來交換媒體的支持?不談這個國產變黨產變私產的洗錢過程。光就公平交易法的精神而言,這件事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還是就像趙少康所言的,純粹是政治打壓呢?
趙少康開記者會說,憑什麼認定兩家廣播公司,結合後超過1/3呢....#$%^&@....
他說的也對,所以我就上網去找找看,第一個是公平交易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J0150002
『第11條:
『根據公平會調查,中廣所屬「全區性廣播」市場為寡佔市場,進入門檻及市場集中度高,經過精算,中廣在全區廣播服務市場佔有率高達六成三,已經遠遠超過公平法規定市佔率四分之一的申報門檻。
若以收聽率來計算市佔率,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公平會認為,飛碟和中廣結合案,顯有高度限制競爭疑慮。』
中廣覆蓋率有63%我相信,但是這個我沒Google到可信的數字,公平會應有他們的調查方法。
不過『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這一點:
找來找去,沒想到最好的答案竟然就在飛碟電台的網站!!!
http://www.uforadio.com.tw/modules/tinyd0/index.php?id=4
2007年第一季收聽率報告 大台北地區電台收聽率&收聽人數
我把飛碟網站上的表重新製表一份如下:
把飛碟電台,News 98,中廣音樂網和中廣流行網加起來一看,嗯,收聽率就是35%,不就大於法條中所謂的1/3嗎?
所以公平會說的『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並沒有說錯嘛。趙少康差一點就成為大台北廣播市場的霸主了,這麼大的案子,不申報而規避審核。不必談政治立場,在技術上就不合法了嘛。
我也不知道飛碟這一份給廣告客戶用的收聽率調查,是不是AC尼爾森做的。但是,如果這份調查不準的話,趙少康顯然有欺騙客戶的嫌疑。如果這一份準的話,那實在是明顯違法。
廣播有其地域覆蓋性,以大台北地區來看市場占有率,是因為到了桃園以南各電台的頻率就不一樣。
趙少康說:『對不對我不知道它怎麼弄的,它也許會說AC尼爾森的收聽率,AC尼爾森在廣播的收聽率那個誤差是滿高的,而且你怎麼可以用一家的,一家的那個什麼收聽率、兩家的收聽率來決定市場佔有率,有這樣市場佔有率的計算方式嗎?你拿到全世界,都會被笑死啊!』這段話,飛碟自已網站上的數據就足以自打嘴巴反駁趙少康。其它三大名嘴,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已的刮乾淨吧!!
鄭村棋老師,對自已的電台差點偷偷成為廣播托拉斯,以你一貫的左派立場,該不該出來痛罵一下呢??
陳揮文,對法律你特熟,你看看自已公司有沒有違法呢?
唐湘龍,公開吐嘈自已的老闆,應該可以當作『35歲前要爽的33個樂子』之一吧?
侯文詠,學長......錯了,錯了.........沒你的事。你是最近才去飛碟啦.........
PS.為了怕飛碟把那一頁網頁移走,我備份了一份如下:
備份
唐湘龍
陳揮文
鄭村棋
趙少康
這四大名嘴。趙少康是飛碟電台的創辦人,主持人,前董事長和現在的實際負責人,唐湘龍,陳揮文,鄭村棋也都是飛碟電台的節目主持人。另外,幾乎天天都可以看到他們在有線電視的政論節目上對各種政治社會現象發表看法。
這幾位名嘴,針砭時政,奉禮義廉恥為他們的信條,指陳社會不公不義之時,每每讓人慷慨激昂。
這麼急公好義,但,如果是關係到自已的利益時,而自已的老闆已經違法時,夠不夠帶種出來嗆呢?
為方便讀者了解來龍去脈,我引述兩條新聞如下:
引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21/today-fo1.htm
飛碟入中廣未申報 重罰300萬
〔記者廖千瑩、劉力仁/台 北報導〕飛碟入主中廣,違反公平法結合規定,公平會昨天重罰飛碟。根據公平會調查,飛碟利用好聽、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等四家公司,實質控制中廣,已符合 公平法應申報結合的態樣,卻刻意規避申報義務,違法情節重大,公平會昨天決議,重罰飛碟新台幣三百萬元。
涉嫌違法結合 公平會昨開鍘
此 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六月二十六日發函給中廣,同意負責人變更案,但要求在期限內完成九項條件,其中一項是要求趙少康妻子梁蕾在飛碟持股, 半年內必須從三十四%降到十%以下,NCC發言人石世豪表示,十二月廿六日(下週三)為最後期限,如果梁蕾並未依約降低持股,NCC可能廢止該變更案或祭 出處罰。一旦廢止,全案回到原點,中廣負責人將變回余建新,這起交易勢必變得更為複雜,但NCC依法行政,雙方交易後續發展,不會成為NCC考量範圍。
趙夫婦加飛碟 出資比率達58%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昨表示,中廣股權交易案,表面上看起來是中廣透過華夏公司將九十七%股權賣給好聽等四家公司,但經查,這四家公司的資金來源,卻是來自愛說話等另外四家公司,再追查發現出資者包括趙少康、梁蕾夫婦及飛碟等都在列。
公平會資料指出,若從中廣案的出資比例來看,包括台灣全民廣播、飛碟廣播、全聖製作、趙少康夫婦均有出資,其中光是趙氏夫婦,出資比率就高達四十六.三四%,若是趙氏夫婦加上飛碟,出資比率更高達五十八.三六%,已過半數。同時,形式上取得中廣的好聽等四家公司,十六名董監事中,僅兩人非飛碟員工。
周雅淑說,飛碟利用好聽等四家公司,實質控制中廣,包括人事任免及業務,營業市佔率也符合公平法應申報結合的門檻,卻未申報,違法情節重大,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天也決議給予重罰。根據公平會調查,中廣所屬「全區性廣播」市場為寡佔市場,進入門檻及市場集中度高,經過精算,中廣在全區廣播服務市場佔有率高達六成三,已經遠遠超過公平法規定市佔率四分之一的申報門檻。
若以收聽率來計算市佔率,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公平會認為,飛碟和中廣結合案,顯有高度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會指出,該案有所突破,主要是金管會協助釐清好聽等四家公司資金關係,確定趙少康入主中廣,除擔任中廣董事長兼總經理,並指示飛碟經營幹部轉進中廣擔任相關部門主管,構成違法結合事實,且扮演主導角色。先前趙少康僅口頭請辭,NCC迄未收到中廣負責人變更通知。
公平會也強調,今年三月介入調查此案,是NCC認為中廣股權交易案可能涉及違反公平法結合規定,函請公平會調查,歷經八個多月調查,事證蒐集完備後才提委員會議審議,絕無任何政治考量。
趙少康很不服氣,召開了記者會反駁:
http://news.pchome.com.tw/finance/tvbs/20071220/index-20071220191929393604.html
飛碟被罰300萬 趙少康:政治打壓
2007-12-20 19:56/張介凡
行政院公平會今天開會討論,飛碟電台違法和中廣結合案要、決議處罰飛碟電台300萬元!前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氣的開記者會回應,他認為這完全是選舉操作政治打壓,因為飛碟跟中廣根本沒有結合,而且公平會對中廣市佔率的計算基準錯誤,說出來會笑死人。
飛碟電台前董事長趙少康:「我們是受害者啊,對不對,現在訂金也拿不回來,還要被他們這樣追殺。」
宣布退出中廣經營權已經將近2個月,卻收到公平會針對飛碟電台與中廣違法結合開出的300萬元大罰單,趙少康氣的問政府,這真的沒有政治介入嗎?。
趙少康:「飛碟跟中廣是無關的嘛,飛碟什麼時候跟中廣去結合呢?然後又說這個,它(公平會)沒有考慮是不是黨產的問題,更沒有政治介入的可能,它就是一個政治介入嘛!這完全是一個選舉操作、政治打壓,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氣的直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因為趙少康認為,公平會計算中廣市佔率的基準根本有問題。趙少康:「他說中廣在那個全區市場佔6成3,中廣有這麼偉大嗎!中廣它佔的市場佔有率更少了,算起來喔,如果把公營加上地下電台,加起來喔只有7%。」
趙少康:「市場佔有率最簡單,就是你的營業額嘛,你否則怎麼去看市場佔有率呢?對不對我不知道它怎麼弄的,它也許會說AC尼爾森的收聽率,AC尼爾森在廣播的收聽率那個誤差是滿高的,而且你怎麼可以用一家的,一家的那個什麼收聽率、兩家的收聽率來決定市場佔有率,有這樣市場佔有率的計算方式嗎?你拿到全世界,都會被笑死啊!」
現在的趙少康既不是飛碟電台董事長,也不是中廣董事長,但相關的問題卻還是衝著他來,這件廣播界的重大交易案成了超級馬蜂窩,趙少康接下來還有得傷腦筋。
無名小站在被Yahoo併購前也先經過這個程序。無名已經被罵丁丁了,看來飛碟和中廣更丁丁啊~~
聽廣播的人口,我想現在台灣還多於看部落格的人口。無名小站被併購的事情就鬧的風風雨雨,還有其它業者出來反對,飛碟併中廣,怎麼可能就這樣船過水無痕,裝著一付沒事的樣子呢??網友們擔心無名被併,權益會受損。那廣播電台的托拉斯真的成型的話,市場被壟斷後對社會造成的負面效應更大吧。
先撇開政治陰謀論,國民黨把三中之一的黨產中廣賣給民間電台,是不是藉著利益輸送,來交換媒體的支持?不談這個國產變黨產變私產的洗錢過程。光就公平交易法的精神而言,這件事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還是就像趙少康所言的,純粹是政治打壓呢?
趙少康開記者會說,憑什麼認定兩家廣播公司,結合後超過1/3呢....#$%^&@....
他說的也對,所以我就上網去找找看,第一個是公平交易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de=J0150002
『第11條:
事業結合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先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報:我想關鍵在於占有率的估算那兩段:
一、事業因結合而使其市場占有率達三分之一者。
二、參與結合之一事業,其市場占有率達四分之一者。
三、參與結合之事業,其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
公告之金額者。
前項第三款之銷售金額,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就金融機構事業與非金融機構
事業分別公告之。
事業自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不得為結
合。但中央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將該期間縮短或延長,並以書面通知
申報事業。
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但書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三十日;對於延長期間之申
報案件,應依第十二條規定作成決定。
中央主管機關屆期未為第三項但書之延長通知或前項之決定者,事業得逕
行結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逕行結合:
一、經申報之事業同意再延長期間者。
二、事業之申報事項有虛偽不實者。』
『根據公平會調查,中廣所屬「全區性廣播」市場為寡佔市場,進入門檻及市場集中度高,經過精算,中廣在全區廣播服務市場佔有率高達六成三,已經遠遠超過公平法規定市佔率四分之一的申報門檻。
若以收聽率來計算市佔率,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公平會認為,飛碟和中廣結合案,顯有高度限制競爭疑慮。』
中廣覆蓋率有63%我相信,但是這個我沒Google到可信的數字,公平會應有他們的調查方法。
不過『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這一點:
找來找去,沒想到最好的答案竟然就在飛碟電台的網站!!!
http://www.uforadio.com.tw/modules/tinyd0/index.php?id=4
2007年第一季收聽率報告 大台北地區電台收聽率&收聽人數
我把飛碟網站上的表重新製表一份如下:
把飛碟電台,News 98,中廣音樂網和中廣流行網加起來一看,嗯,收聽率就是35%,不就大於法條中所謂的1/3嗎?
所以公平會說的『飛碟加上中廣在北區廣播市佔率超過三分之一,也達法定的申報門檻』,並沒有說錯嘛。趙少康差一點就成為大台北廣播市場的霸主了,這麼大的案子,不申報而規避審核。不必談政治立場,在技術上就不合法了嘛。
我也不知道飛碟這一份給廣告客戶用的收聽率調查,是不是AC尼爾森做的。但是,如果這份調查不準的話,趙少康顯然有欺騙客戶的嫌疑。如果這一份準的話,那實在是明顯違法。
廣播有其地域覆蓋性,以大台北地區來看市場占有率,是因為到了桃園以南各電台的頻率就不一樣。
趙少康說:『對不對我不知道它怎麼弄的,它也許會說AC尼爾森的收聽率,AC尼爾森在廣播的收聽率那個誤差是滿高的,而且你怎麼可以用一家的,一家的那個什麼收聽率、兩家的收聽率來決定市場佔有率,有這樣市場佔有率的計算方式嗎?你拿到全世界,都會被笑死啊!』這段話,飛碟自已網站上的數據就足以自打嘴巴反駁趙少康。其它三大名嘴,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已的刮乾淨吧!!
鄭村棋老師,對自已的電台差點偷偷成為廣播托拉斯,以你一貫的左派立場,該不該出來痛罵一下呢??
陳揮文,對法律你特熟,你看看自已公司有沒有違法呢?
唐湘龍,公開吐嘈自已的老闆,應該可以當作『35歲前要爽的33個樂子』之一吧?
侯文詠,學長......錯了,錯了.........沒你的事。你是最近才去飛碟啦.........
PS.為了怕飛碟把那一頁網頁移走,我備份了一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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