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網友treelight在做人尚要緊就是guts!跪請泛綠網友點進來轉寄影片!的討論串中,(第8頁),希望我幫忙推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最近完成的一支動畫:「我要當台灣人 我要公投入聯」:
原動畫網址出處:http://www.pct.org.tw/UN4TW/
這幾天由於串聯活動,部落格裏湧進了大量讀者。(Bloglook上的點閱數破四萬),我想很多也許是剛有投票權的年青學子,或是還沒有投票權的高中,國中,甚至國小學生。結果我一直被叫『大叔』....(有那麼老嗎?.....冏)
雖然我寫政治文,但其實我最重視的反而是是這群年輕的讀者,我覺得部落格的意義也在這裏。這一代的年輕人,他們是看著所謂的『主流媒體』長大的。然而部落格卻是一種新興起的文體,不是政治或經濟勢力所能操控的。在部落格的世界裏,你可以聽到最真實的聲音,不會人云亦云。
逆轉勝MTV的歌詞裏寫的:
輸甲脫褲 捏著心肝
嘛愛保護咱的信念
要保護什麼信念呢?
我想大家都看了奧運八搶三的棒球比賽,也難免有著這麼的感慨:
引自(http://fred.ipod.to/blog/?post;143)(石墨工坊)
『大家都知道,播出來的是「中華奧會會歌」(也就是國旗歌)。一個不存在地球上的國家、一首不是國歌的國歌、一群為自己國家拼命爭取榮譽的運動員、無數在電 視或電腦前面熱血支持的球迷,為了沒有明天、即將在一個不承認你有「national anthem」的城市舉辦的奧運棒球賽,這是一個多麼詭異、多麼無奈的畫面?』
很受歡迎的部落格:『重灌狂人』也這麼寫著:
引自(http://briian.com/?p=5246)
超級大帥哥蔣友柏在他的部落格白木怡言裏說:(引自 http://www.yubou.tw/Content.asp)
而超人氣無名部落客,艾瑪,則在他的網誌裏這麼說:(http://www.wretch.cc/blog/amarylliss&article_id=21925116)
『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領公投票?』
『這二十多年來的變化: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並不是天經地義!請珍惜得來不易的權益,請領你的一張公投票,表達你的意見,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 ...』
我知道年輕朋友們喜歡看部落格,也幾乎都有部落格。很多人因為轉寄而來到了我的部落格,第一句話留言就是:『我不愛談政治』。但是很多年輕朋友不知道,現在的種種便利,包括可以自由自在的寫部落格,這在我和你們同一個年紀的時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不喜歡談政治是討厭衝突我可以理解。但很多你喜愛的東西,是從前的人們不斷努力爭取後的成果。
20歲的你,當你40歲的時候,要留什麼給未來的20歲的年輕人呢?
我希望不管有沒有投票權的年輕人都能支持公投入聯,這只是起步而已。20年後,希望我們可以牽著小孩,或抱著孫子(好吧,我真的是有點老),在世界各地的棒球場上,一起為台灣的棒球選手加油,驕傲的告訴世界上所有的人,我們來自的國家叫『台灣』。
ps. 上次立委選舉,公投之前,我曾經在打鎗蔣友柏的文章裏(創意或無知?評『白木怡言』的『蔣氏零階段』),全文引用過下面這篇來自http://tw2008.org/的文章。
現在tw2008.org已經停止運作了。不過,我還是想把這文章再引用一次。
這樣一直引用不會不好意思嗎?哈哈,不會,其實這篇文章本來就是我寫的...
遠在1848年,瑞士制定了新的聯邦憲法,到今日,這個世界上最富有,最美麗的國家中,人民都還會自傲地以德語唸出:Bundesverfassung der Schweizerischen Eidgenossenschaft,當時的聯邦憲法,就把公民投票中的創制複決權列入。對瑞士而言,小至對於麵包的補助案,大至要不要禁止瑞士採購新型 戰機,每每利用公投來決定。瑞士以公投決定加入了聯合國,但選擇不加入歐盟,從制憲以來160年,瑞士已經進行了400次以上直接民主式的公投。
一百年前,國父孫中山所設計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也主張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政權。但孫中山的直接民主的理想沒有機會實現。一直到2003年12月31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才簽署生效由國民黨,親民黨立法委員所提出,由立法院通過的公民投票法。
從這一刻開始,『公民投票』這種先進西方民主國家的基本人權和普世價值,終於不再只是孫中山先生的夢想。『公民投票』,無緣在孫中山魂牽夢縈的中國土地上出現,卻已落實成為台灣民主中的甜美果實。
台灣的民主歷程,走來一路艱辛,從1987年解除戒嚴,1991年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全民直選,雖然過程風風雨雨,但台灣人民一次又一次的向全 世界展現追求民主的決心,台灣,是全世界少數在兼顧經濟高度發展的同時,從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中,能以和平的方式,逐步建立了能迎頭趕上西方世界民主制度 的國家。
公民投票的權力,對台灣這塊士地上的人民而言,得之不易。
政黨和政客或支持或反對公民投票,固然都有他們一時的權謀和考量。但相對弱勢的人民,不應該受到政客和政黨自私的想法所左右,而更應該挺身而出,以行動捍衛珍惜這遲來的天賦人權。
這和藍綠無關,事實上,本次公投的第二案:『反貪腐』公投,正是國民黨的主張。2007年7月2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國民黨所發起,新黨王建煊先生 領銜提案,超過一百萬民眾連署提出的『反貪腐』公投,由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先生率領立委,將這項公民投票案和24大箱連署書和民眾身份証影本送 至中選會。
在2008年1月12日的立委選舉中,您可以像其他先進國家一樣同時進行公民投票。其中第一張為編號第3案的『討黨產』公投第二張為編號第4號的『反貪腐』公投。
第3案『討黨產』的題目是『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 • 政治獻金及競選補肋金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 • 已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第4案『反貪腐』的題目是『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這 兩個題目要如何投票,每一個公民都必需要好好的思考。因為在您思考這問題的同時,您就是這政府的主人,大多數人的意見將會被直接採納。而由於現行公投制度 設計上的問題。這些公投案如果要成立,根據公民投票法,必需要投票人總數達到全國有合法投票權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而且同意票達到一半以上,公投案才能通 過。因此,如果你拒絕領票或是不去投票,和你投反對票是有相同的意思的。
而只要任一個公投案通過,根據公民投票法,政府必需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政府,無法不執行公民投票的決定。如果『討黨產』,台灣的政黨政治將會更健 全,讓所有政黨都在同一個起跑點上競爭。只要『反貪腐』公投案通過,我們就可以確保,不管藍綠那一位總統候選人當選,都會受到更強而有力的監督。
更重要的是,在台灣,只要這個公投案通過,我們將第一次透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實施過去不可思議的『直接民主』。也許在幾十年以後,你可以向子子孫孫訴說這讓人驕傲的第一次。
公民投票是孫中山的理想,也是民進黨的長期主張,公民投票法是國民黨親民黨所擬定,『反貪腐』公投更是新黨,國民黨號召百萬人連署所提出。在藍綠惡鬥的角 力隙縫中,這是台灣人民難得擁有『直接民主』的機會,能將我們的意志透過一張單薄的選票完全而明白的表示出來。紛亂變化的台灣政局,藍綠主張難得有這樣剎 那即失的交會,失去這一次,可能以後我們都沒有這樣的契機了。
為了理想,為了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為了後代的子子孫孫,請你不要放棄在這次的立委選舉中,比選一時的政客,政黨,更重要的『公民投票』。
台灣走在時代尖端的部落客們,請支持: 公投投票。建立一個由我們的力量做決定的方法,拒絕持續被政客操控。
原動畫網址出處:http://www.pct.org.tw/UN4TW/
這幾天由於串聯活動,部落格裏湧進了大量讀者。(Bloglook上的點閱數破四萬),我想很多也許是剛有投票權的年青學子,或是還沒有投票權的高中,國中,甚至國小學生。結果我一直被叫『大叔』....(有那麼老嗎?.....冏)
雖然我寫政治文,但其實我最重視的反而是是這群年輕的讀者,我覺得部落格的意義也在這裏。這一代的年輕人,他們是看著所謂的『主流媒體』長大的。然而部落格卻是一種新興起的文體,不是政治或經濟勢力所能操控的。在部落格的世界裏,你可以聽到最真實的聲音,不會人云亦云。
逆轉勝MTV的歌詞裏寫的:
輸甲脫褲 捏著心肝
嘛愛保護咱的信念
要保護什麼信念呢?
我想大家都看了奧運八搶三的棒球比賽,也難免有著這麼的感慨:
引自(http://fred.ipod.to/blog/?post;143)(石墨工坊)
『大家都知道,播出來的是「中華奧會會歌」(也就是國旗歌)。一個不存在地球上的國家、一首不是國歌的國歌、一群為自己國家拼命爭取榮譽的運動員、無數在電 視或電腦前面熱血支持的球迷,為了沒有明天、即將在一個不承認你有「national anthem」的城市舉辦的奧運棒球賽,這是一個多麼詭異、多麼無奈的畫面?』
很受歡迎的部落格:『重灌狂人』也這麼寫著:
引自(http://briian.com/?p=5246)
『最近看了幾場八搶三奧運棒球資格賽的轉播,很感動。德國這麼大、澳洲這麼大、加拿大這麼大…,台灣英雄一點都不懼怕,也一點都不客氣的回敬他們,過兩天他們回自己的國家之後,我想一定會記得Where is Taiwan。
台灣棒球隊、王建民跟其他旅外的球員、學生、工作者…用他們的汗水跟熱血介紹台灣,那我們呢?』
超級大帥哥蔣友柏在他的部落格白木怡言裏說:(引自 http://www.yubou.tw/Content.asp)
而超人氣無名部落客,艾瑪,則在他的網誌裏這麼說:(http://www.wretch.cc/blog/amarylliss&article_id=21925116)
『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領公投票?』
『這二十多年來的變化:這一切用血、淚換來自由的歷史並不很遙遠,我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並不是天經地義!請珍惜得來不易的權益,請領你的一張公投票,表達你的意見,無論你的意見是什麼... ...』
我知道年輕朋友們喜歡看部落格,也幾乎都有部落格。很多人因為轉寄而來到了我的部落格,第一句話留言就是:『我不愛談政治』。但是很多年輕朋友不知道,現在的種種便利,包括可以自由自在的寫部落格,這在我和你們同一個年紀的時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不喜歡談政治是討厭衝突我可以理解。但很多你喜愛的東西,是從前的人們不斷努力爭取後的成果。
20歲的你,當你40歲的時候,要留什麼給未來的20歲的年輕人呢?
我希望不管有沒有投票權的年輕人都能支持公投入聯,這只是起步而已。20年後,希望我們可以牽著小孩,或抱著孫子(好吧,我真的是有點老),在世界各地的棒球場上,一起為台灣的棒球選手加油,驕傲的告訴世界上所有的人,我們來自的國家叫『台灣』。
ps. 上次立委選舉,公投之前,我曾經在打鎗蔣友柏的文章裏(創意或無知?評『白木怡言』的『蔣氏零階段』),全文引用過下面這篇來自http://tw2008.org/的文章。
現在tw2008.org已經停止運作了。不過,我還是想把這文章再引用一次。
這樣一直引用不會不好意思嗎?哈哈,不會,其實這篇文章本來就是我寫的...
遠在1848年,瑞士制定了新的聯邦憲法,到今日,這個世界上最富有,最美麗的國家中,人民都還會自傲地以德語唸出:Bundesverfassung der Schweizerischen Eidgenossenschaft,當時的聯邦憲法,就把公民投票中的創制複決權列入。對瑞士而言,小至對於麵包的補助案,大至要不要禁止瑞士採購新型 戰機,每每利用公投來決定。瑞士以公投決定加入了聯合國,但選擇不加入歐盟,從制憲以來160年,瑞士已經進行了400次以上直接民主式的公投。
一百年前,國父孫中山所設計的中華民國憲法中,也主張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種政權。但孫中山的直接民主的理想沒有機會實現。一直到2003年12月31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才簽署生效由國民黨,親民黨立法委員所提出,由立法院通過的公民投票法。
從這一刻開始,『公民投票』這種先進西方民主國家的基本人權和普世價值,終於不再只是孫中山先生的夢想。『公民投票』,無緣在孫中山魂牽夢縈的中國土地上出現,卻已落實成為台灣民主中的甜美果實。
台灣的民主歷程,走來一路艱辛,從1987年解除戒嚴,1991年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總統全民直選,雖然過程風風雨雨,但台灣人民一次又一次的向全 世界展現追求民主的決心,台灣,是全世界少數在兼顧經濟高度發展的同時,從一黨專政的政治體制中,能以和平的方式,逐步建立了能迎頭趕上西方世界民主制度 的國家。
公民投票的權力,對台灣這塊士地上的人民而言,得之不易。
政黨和政客或支持或反對公民投票,固然都有他們一時的權謀和考量。但相對弱勢的人民,不應該受到政客和政黨自私的想法所左右,而更應該挺身而出,以行動捍衛珍惜這遲來的天賦人權。
這和藍綠無關,事實上,本次公投的第二案:『反貪腐』公投,正是國民黨的主張。2007年7月2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國民黨所發起,新黨王建煊先生 領銜提案,超過一百萬民眾連署提出的『反貪腐』公投,由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先生率領立委,將這項公民投票案和24大箱連署書和民眾身份証影本送 至中選會。
在2008年1月12日的立委選舉中,您可以像其他先進國家一樣同時進行公民投票。其中第一張為編號第3案的『討黨產』公投第二張為編號第4號的『反貪腐』公投。
第3案『討黨產』的題目是『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 • 政治獻金及競選補肋金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 • 已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第4案『反貪腐』的題目是『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這 兩個題目要如何投票,每一個公民都必需要好好的思考。因為在您思考這問題的同時,您就是這政府的主人,大多數人的意見將會被直接採納。而由於現行公投制度 設計上的問題。這些公投案如果要成立,根據公民投票法,必需要投票人總數達到全國有合法投票權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而且同意票達到一半以上,公投案才能通 過。因此,如果你拒絕領票或是不去投票,和你投反對票是有相同的意思的。
而只要任一個公投案通過,根據公民投票法,政府必需於三個月內研擬相關之法律。政府,無法不執行公民投票的決定。如果『討黨產』,台灣的政黨政治將會更健 全,讓所有政黨都在同一個起跑點上競爭。只要『反貪腐』公投案通過,我們就可以確保,不管藍綠那一位總統候選人當選,都會受到更強而有力的監督。
更重要的是,在台灣,只要這個公投案通過,我們將第一次透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實施過去不可思議的『直接民主』。也許在幾十年以後,你可以向子子孫孫訴說這讓人驕傲的第一次。
公民投票是孫中山的理想,也是民進黨的長期主張,公民投票法是國民黨親民黨所擬定,『反貪腐』公投更是新黨,國民黨號召百萬人連署所提出。在藍綠惡鬥的角 力隙縫中,這是台灣人民難得擁有『直接民主』的機會,能將我們的意志透過一張單薄的選票完全而明白的表示出來。紛亂變化的台灣政局,藍綠主張難得有這樣剎 那即失的交會,失去這一次,可能以後我們都沒有這樣的契機了。
為了理想,為了這片土地上的人民,為了後代的子子孫孫,請你不要放棄在這次的立委選舉中,比選一時的政客,政黨,更重要的『公民投票』。
台灣走在時代尖端的部落客們,請支持: 公投投票。建立一個由我們的力量做決定的方法,拒絕持續被政客操控。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